同学们,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开始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主动向学院递交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等其他资助项目,请有需要的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申请!
常见问题
请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哪些同学可以申请呢?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含上学年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回事吗?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以获评国家助学金吗?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高校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与国家助学金评选不是同一项工作,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以后,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
上一学年已经入库的学生还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吗?
之前已经入库的学生,当前学年也需要再次提交申请,并根据当前家庭经济状况补充、修改困难认定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需要在家乡所地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等开具证明吗?
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比对确认的中央下发生的十三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不需要任何部门开具证明。
十三类之外的学生,需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申请材料准备
1.经信息比对确认的中央下发的十三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附件1)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2.十三类之外的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所有成员页,困难证明的支撑材料,多子女读书的证明,父母残疾证,相关证明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等)。
附件2中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3. 符合资助对象认定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认定的学生,填写放弃确认登记(附件1),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注意事项:
1. 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和普通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什么样的情况会取消申请贫困生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或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承诺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4)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5)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形的。
今年与往年政策的不同之处
今年的认定新增经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优抚对象学生,优抚对象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
申请流程
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一)十三类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附件1)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二)十三类之外的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所有成员页,困难证明的支撑材料,多子女读书的证明,父母残疾证,相关证明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等)。
表格填写要求
《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的填写样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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