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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程序、等级及金额

发布日期:2017-03-21    作者:ysx     来源:     点击: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其基本条件与评定的程序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的综合学分绩总和[成绩学分绩(两个学期之和)+操行学分绩(满分30分)]排列在本班级的前25%。学年内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前5%者,方可评定一等奖学金;平均学分绩在前15%者,方可评定二等奖学金;平均学分绩在前30%者,方可评定三等奖学金。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五)遵守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学年中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二、评定程序

(一)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评定细则,并上报学工处审核备案;

(二)各班级按照本办法和各系相关评定细则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初评,并在全班公布,评定结果由班主任核准签字后上报各系;(学分绩和操行分的计算必须附明细表)

(三)各系审核后,系内张榜公示三天,并按统一格式将数据信息的电子版和纸介版统一上报学工处;

(四)学工处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金额

(一)一等奖学金(获奖者占学生数的2%)

奖励金额为800元/人(专科)、1200元/人(本科)

(二)二等奖学金(获奖者占学生数的6%)

奖励金额为600元/人(专科)、800/人(本科)

(三)三等奖学金(获奖者占学生数的12%)

奖励金额为400元/人(专本一致)

学工处

2016年9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录取工作结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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