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2017届毕业生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作者:ysx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1点击次数:

各系、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92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和标准

1.对象(五类人员):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以下五类2017届毕业生:(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社会孤儿;(3)烈属;(4)残疾;(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2.标准:每人一次性800元。

二、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请(1月4日-2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系提交申请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贴一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汉口银行卡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汉口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单面上)。

3.五类人员分别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低保金发放证),低保证(或低保金证)须有2016年度年审证明或者2016年保障金领取记录。

2)烈士家庭,提供烈属优待证或烈士证书复印件以及烈士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社会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开具的证明。

4)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5)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生源地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如有遗失,由学院资助部门开具相应证明。

注意事项:

(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并不限于毕业年份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即只要在校期间申请过贷款并成功放款的毕业生,提交相应材料,均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2)开户行必须为汉口银行且在2017年8月份之前未被注销。

(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内容要清晰可见。

(4)低保家庭子女涉及群体较多,请大家把握好原则,即能够成功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必须是家庭低保政策正在享受(提供低保证年审记录、银行流水等),毕业生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为同一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等)。

(5)请确保姓名、银行卡号及其他所有信息正确无误,尤其是少数民族同学的姓名,姓名中若含有·,请用全角符号。

几种常见情况:

(1)低保证不是本人名字怎么办?烈士证如何证明烈士亲属关系?

低保证、烈士证不是学生本人名字,需提供低保证、烈士证所有人与学生本人具有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户籍未迁转至学校的,提供低保证、烈士证的持有人页和学生本人页的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转到学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家庭关系证明》,各系审核后加盖公章)。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如果烈士是爷爷辈的,不能作为烈属子女来申报。

(2)有关证件遗失或无法取得的怎么办?

低保证、烈属证、社会孤儿证、残疾人证等以上证件遗失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的,可由学生户籍地(或生源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和残联出具相应证明(加盖民政部门印章,必须是“××县(或区、或市)民政局”,局内下属科室印章,或是局内某某专用章均无效)。

低保家庭子女由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填写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证明其所在家庭为低保户,并列明家庭享受低保基本信息(低保户主和享受成员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只说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等表述是不符合要求的。

(二)系院初审(3月10日前)

各系初审(3月1日前):各系收取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附件4《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所属类别有关证明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并按照“汇总表”的人员顺序上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02679249@qq.com,邮件主题注明“求职补贴+系名称”。

学院审核(3月10日前):招就处3月20日之前完成审核工作。

(三)学校公示(3月11日前)

招就处将各系报送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就业信息网公示。

(四)资金拨付(6月30日前)

招就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资金拨付。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系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积极申请,避免错过机会。

2.所有申请材料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均可,但复印件、传真件所有内容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清晰可见。

3.申请材料涉及到的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者本人,涉及到的家庭关系证明“系意见”章和“汇总表”印章均加盖各系公章。

4.汉口银行卡开户名必须与申请者本人一致,且在2017年8月份之前未过期,借用他人卡号申报的无法完成入账。

咨询电话:027-82307045,15871822606 郑老师

附件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2: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家庭关系证明

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附件4: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各系填写)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12月9日

附件:附件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学生填写).docx(13KB, 下载次数:825)

附件:附件2: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家庭关系证明.docx(13KB, 下载次数:400)

附件: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21KB, 下载次数:389)

附件:附件4: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各系填写).xlsx(15KB, 下载次数:396)

© Copyright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