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暂行)》(院字〔2015〕1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双师型教师资格在适合认定的专业内进行,认定条件请参阅《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各系部初评
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各系部需结合本部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比照认定条件,严格把关,把真正具有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能力的教师推荐出来,参加学院组织的双师资格认定。并对申请教师的材料、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因系部把关不严,导致上报到学院评审过关率极低者,“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将停止该专业下年度的双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专家评定
采取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对申请人员的“双师素质”进行考核,评审(答辩)组由院内、外及企业(行业)专家组成。
(三)学院审批
评审(答辩)结果经“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确定后,报学院审批。
三、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于12月13日至12月17日统一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报教务处(陈蕾:知言楼216室)。
附件1《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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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职称 |
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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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现从事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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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的主要课程(含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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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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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及 证明材料 |
对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本人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资历条件”的第 款,现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附后)和情况说明如下: 需要进行说明的情况: 1、 2、 3、 特此申请,请学院给予认定。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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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负责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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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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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作为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的依据,由院教务处统一保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