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yxq编辑:jltech8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9点击次数:


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同时组织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建设的目标、内容、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按照教高函〔2012〕5号文件执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项目)。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各高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须同时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二、申报推荐

(一)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申报范围及数量。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申报的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提出申请,我厅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他省属高校按照限额(附件1)申报。

2.申报材料

(1)各高校应正式行文报送以下材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3)。

(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3)新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省属院校,申报时还需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方案(附件4)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工作方案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方可实施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已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省属高校,申报时还应提交2016年项目自查报告(附件5)。

(二)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参与范围。已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省属高校,2017年可继续参与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新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省属院校,本校工作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经我厅论证通过后,方可参与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推荐数量及要求。各高校从申报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遴选不超过1/3的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6)。同时须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

三、报送方式

请各高校登陆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项目填报(网址:http://cxsj.ccnu.edu.cn),平台操作参见附件7《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指南》。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限额分配表

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4.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方案

5.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年度自查报告写作提纲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7.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指南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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