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推优学生(入党重点培养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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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1点击次数:
发展入党重点培养对象几个条件
1、首次入党申请时间在一年以上;
2、前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50%以内;(一年级上学期不做要求)
3、近两学期无补考纪录;(缓考除外)
4、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一年级上学期不做要求)
5、无通报以上处分
6、通过国家英语三级等级考试,本科学生二年级下学期过英语四
级;(一年级上学期不做要求,本科一年级除外)
7、不迟到、不旷课;(含未经批准、擅自离校“5.1”、 “10.1”
期间)
8、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女生节”、“植树节”、“学雷锋活
动月”、及系部、班级日常活动)
9、无晚归,夜不归宿纪录;(公假,有请假手续除外)
10、所在寝室上学期、本学期无卫生不合格纪录;;
11、党校已结业或正在上本期业余党校培训班。
12、学生干部、班主任助理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
13、培养对象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培养联系人、班主任书面进行思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