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系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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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1点击次数:
关于艺术系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的通知
接上级通知,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作品展将于2007年11月5日至12日在武汉举办,
现将作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文化内涵,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水平,能较好的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美学思想。
2、本届展览参展作品分为美术和艺术设计两大类。
(1)美术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含水粉)、陶艺、装饰画、漆画、书法等。
(2)艺术设计类:宣传画、招贴、公益广告、书籍装帧、环境及景观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等相关设计专业作品均可(不含立体模型)。
(3)作品尺寸要求最宽不超过2米(含美术作品组画)。
二、送件办法
1、本次展览评选采用初评和复评,参展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2、参展作品先以照片形式,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系办。照片大小为7寸以上(含7寸,彩色)照片应量接近原作,系部可指导作品翻拍。
3、每位作者每类作品限送2件。
4、参加初评的每件作品,需缴纳30元初评费,经初评入围后,每件作品再缴纳50元终评及展出费。所有费用均由展览组委会收取。
三、本院参评对象
本次报名、参赛采取自愿的原则,05、06、07级艺术系在校、在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时间
2007年10月15日截止。
五、其它相关解释及咨询,请致电艺术系办公室:行政楼209,电话:027-8230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