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的参展通知
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是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共同主办的大型艺术作品展览。本届展览将于2010年下半年在武汉展出,请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一、参展对象:
甲组:教师组
乙组:学生组(本科、专科、高职)
二、参展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均由作者自由命题。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水平,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
1、美术类:国、油、版、水彩/水粉(含丙烯)、漆画、小雕塑、陶艺等。
2、设计类:电脑设计制作的宣传画、招贴画、动画设计和广告以及环艺、景观、展示、建筑等有关设计专业作品均可(含平面和立体设计)。
3、论文类: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一定学术和推广价值。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
美术与设计类要求:作品须装裱或装框(装裱时不宜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盖作品表面),装裱后的作品宽度不超过180cm。
论文要求字数不超过6000字,摘要不超过600字,作者不超过3人。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小2号黑体、内容:小3号仿宋体),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
三、截至日期:
美术与设计类作品:2010年5月20日
论文类:2010年6月20日
四、参选方法及费用:
1、本届大展作品采用先报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待作品入围后,方可参加复评和展览。
2、参加初评作品的照片尺寸为7吋,效果应接近原作。照片背面须粘贴《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登记表》。
3、每件参赛作品需交组委会评审费:学生40元、老师:60元、论文:80元。
五、评选办法:
本届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分为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每组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作品报送:
艺术系将集体参赛作品统一报送大展组委会,请拟参加的师生将作品的照片或论文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照片交艺术楼109办公室。
联系人:严慧琛老师、杨晓倩老师
联系电话:027-82307061
艺术系
2010年4月12日